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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4-08 11:30

随着网络技术的日益进步和社会形态的数字化转型,网络文学不断发展成熟,已逐渐成为我国文娱产业的源头和核心动力,影响着影视、游戏、动漫等文娱产品的类型和风格,在无形中对当下青年人的文化生活和审美趣味起着重要的塑造作用。而有关数据也表明,90后已经成为网络文学内容生产和消费的主力军。数字化场域内运作流程的变革不仅打破了文学作品生产、流通、传播和消费的既有范式,瓦解了传统文学领域中的生产秩序和生产关系,也消解了传统体制内作家的精英身份。在网络写作这种以文化和技术为本质特征的数字劳动模式中,随着网络文学产业链的不断完善,网络作家从最初爱好文学的“文艺青年”演变成为典型意义上的“数字劳工”,那么网络作家的身份是如何转变的?文学网站平台化发展战略又是如何影响网络作家的劳动过程以及生产关系的?人工智能的迅速发展,机器写作又将给网络作家带来什么样的挑战和机会?这一系列的问题值得深思和研究。

一、文献回顾与研究问题的提出

异化劳动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论断。从外在表现上看,“异化不仅表现在生产的结果上,而且也表现在生产行为本身中,表现在生产活动本身中”[1]。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和雇佣关系为前提的工业化大生产中,异化劳动导致出现“人的类的本质—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他的精神的、类的能力—变成与人异类的本质,变成维持他的个人生存的手段”。“人从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类的本质异化出去这一事实所造成的直接结果就是:人从人那里的异化”[1]。也就是说,异化劳动改变了劳动的本质,劳动不再是一种自由自觉的活动,而是被迫的、强制的行为;同时也改变了人的本质,人在劳动中并不能肯定自己的价值,最终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对抗和对立。

随着信息与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应用领域的不断扩大,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变革的重要力量,在全球范围内,工业经济正在逐渐向数字经济转型,劳动方式也从工业时代封闭式、集体化、工厂制朝着数字时代开放式、原子化、协作制变迁。其中,劳动者作为生产力中的活跃因素,依托互联网平台和通信新技术所派生的劳动工具所进行的数字劳动成为政治经济学领域特别值得关注的议题。

加拿大传播学者达拉斯·斯麦兹首先认识到传播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研究中的盲点,他认为,“大众媒介生产的消息、思想、形象、娱乐、言论和信息,却不是它最重要的产品,他们只是‘免费午餐’,其目的是引诱受众来到生产现场——电视机前。真正的商品是受众。媒介则根据受众的多寡和质量的高低向广告客户收取费用”[3],受众的闲暇时间成为劳动时间,受众劳动创造的价值最终通过广告费用来体现。“受众商品论”的观点一经提出,便在批判传播学界引发了激烈辩论,也成为西方学界研究数字劳动的原点。之后,研究的触角逐渐转向互联网领域。意大利学者蒂兹纳·特拉诺瓦较早对网民的“免费劳动”及其异化进行了研究,他借用意大利自治主义马克思主义学派的“非物质劳动”理论,将网民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的各种信息浏览、发布和互动活动都视作数字劳动,在这个过程中,网民的自愿劳动和零报酬并存,以隐形的方式受到平台资本的剥削而成为“网奴”。而“网奴也不仅仅是互联网的一种劳工形式,他们更是一种复杂的劳动关系”[4]。而德国学者尤里安·库克里奇关注到游戏产业中的“玩工”群体,这些游戏模组爱好者是“通过玩耍的形式,在其闲暇时间内创造价值的用户”[5],他们出于兴趣自发修改和创作的游戏内容成为游戏公司赚取利润的创新点,所进行的“无酬数字劳动”被隐藏在休闲娱乐活动的表象之下。2010年前后,围绕“数字劳动”和“数字劳工”的学术会议相继召开,学术成果也不断丰富,其中英国学者克里斯蒂安·福克斯的观点最具有代表性和系统性,他认为“数字劳动是生产性劳动,包括信息通信技术产业链条上涵盖各种劳动”[6]。他通过具体的实例分析了不同类型的“数字劳工”,既包含了生产计算机硬件设备的富士康工人,也包括开发软件的印度工程师和谷歌工程师,还包括呼叫中心的信息服务人员,更包括Facebook等社交媒体中进行“内容产销合一”的用户,“数字劳工是电子媒介生存,使用以及应用这样集体劳动力中的一部分,他们不是一个确定的职业,他们服务的产业定义了他们,在这个产业中,他们受资本的剥削”[6]。并指出数字劳动是以对劳动主体、劳动对象、劳动工具和劳动产品的异化为基础的。近年来,西方学界针对“数字劳工”的研究范围主要集中于“制造和服务业中的数字劳工、媒介产业中的数字劳工、产消合一者和玩工以及数字经济中的劳工组织”[8]。研究内容侧重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框架,考察劳动过程、劳资关系发生的新变化和对新出现问题的批判性思考。

具体到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实际,学术界也对不同类型的“数字劳工”进行了关注和研究,如新兴数字平台中出现的字幕组、微博明星粉丝数据组、网络主播、网络文学签约写手、网络水军、淘宝村店主和微商小业主、网约车司机等群体,也涉及对制造服务业中的网络劳工抵抗、游戏产业中“玩工”的劳动化及平台资本主义的剥削逻辑、青年社交媒介使用异化等问题的深度解析。这其中,尽管有学者“以网络作家为例对知识劳工的弹性化劳动”和“数字文化工作者的劳动境遇”进行了探讨[9][10],但对网络作家异化劳动的形成路径和内在机理还鲜有研究,更遑论过程分析。

当前,我国网络作家的数量年年攀升,“2019年,网络文学注册作者达1755万人,签约作者超过100万人,其中活跃的签约作者超过60万人”[11]。读者的队伍也在不断壮大,“截至2020年3月,我国网络文学用户数量已达4.55亿,网民使用率达到53.2%。网文活跃用户中,95后读者占54.5%;付费用户中,90后占比已超过用户总量的66%”[12]。网络作家以生产性为主的“数字劳动”和读者以消费性为主的“数字劳动”互为表里、相辅相成,创造了网络文学产业庞大的市场容量。但与此同时,青年网络作家因疲劳而猝死、因抑郁而精神失常的新闻不时见诸报端,与数字平台、影视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作品版权、合同纠纷更是不断,这些现象的出现,揭示出被互联网开放、自由、共享精神遮蔽的网络作家数字劳动的异化问题。数字技术作为原动力,改变了网络作家的劳动方式、劳动场景和劳动产品的形态,重塑了网络作家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却没有改变数字资本通过剥削获取剩余价值的基本逻辑。本文将以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为基点,聚焦于我国网络文学行业的发展实际和网络作家从“文艺青年”到“数字劳工”身份的转变,考察探讨在社会发展、技术进步、消费需求、资本偏好等因素共同作用下,网络作家异化劳动的发展演变和具体表现,进而从一个侧面把握当下青年群体的数字劳动和文化实践。

二、劳动动因的异化:从抒发个人情感到追逐符号化的商业价值

与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语境下的“工人”相对应,“数字劳工”的称谓强调了数字化场域内的劳动者被剥削、被异化的实质。而在各种类型的“数字劳工”中,网络作家更是一类比较特殊的存在,按照马克思对劳动过程包括的“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三要素的界定[13],网络作家的数字劳动是一种混合了体力和脑力的活动,以个体精神层面的知识储备、生活经历、情感体验和思想认知为劳动对象,以物质层面的身体、互联网以及电脑、手机等设备作为劳动资料,最终生产出精神文化产品。从我国网络文学产业自发形成、自主发展、自行探索的发展历程来看,网络作家的劳动动因具有复杂性和流变性,在网络文学发展的不同阶段,网络作家的心理动机和劳动目的发生了转向和异化,“数字劳工”身份的确定是一个逐渐明朗化的过程,是技术进步和资本运作相互建构的历史产物。

在网络文学萌芽和起步时期,网络作家是纯粹的“文艺青年”,劳动动因是在兴趣触发下的自我表达和情感释放。1998年,台湾网络写手痞子蔡(蔡智恒)的《第一次亲密接触》的出现被认为是我国网络文学的开端,初期网络文学的阵地以个人主页和网络论坛为主,榕树下、卧虎居、龙的天空、黄金书屋、幻剑书盟、西陆论坛等纷至沓来,并涌现出被誉为“三驾马车”的李寻欢、宁财神、邢育森,安妮宝贝,今何在和慕容雪村等最早的一批网络作家。他们热爱文学艺术,基本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写作训练,甚至是金融学、理工科的专业背景,还在大学读书期间或者刚刚进入职场,就以“文艺青年”的姿态,在自由意志的支配下,利用业余时间匿名兼职写作,同时从事着银行职员、游戏策划、期货交易员等各种与文学无关的工作,依托互联网低门槛、自由宽松的创作环境,用文字表达自我、抒发情感成为最初的驱动力,身份的虚拟性和写作的随意性使得他们的数字劳动没有功利目的,既不涉及劳动雇佣关系,也不创造商业利润。“在早期的虚拟社区里,这些劳工是免费的,他们建设一个网络社区,劳动是没有大量经济作为补偿的,作为交换的是交流的快乐”[4]。在免费的数字劳动中,网络作家不仅生产了个人拥有版权数字形态化的劳动产品,还生产了思想观念、情感体悟等属于人类主体性范畴的意识形态,在与读者的交流互动中,获得了“他人的承认、感激、关注、信任等能反映个人吸引力、可以给自身带来愉悦感受的内在报酬”[15]。这一时期的网络作家以数字劳动作为体现个人价值的存在方式,劳动过程是愉快而充实的。而文学网络论坛则依靠有限的原创作品聚集人气,并以扫描上传武侠、言情类实体书作为补充来吸引读者,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盈利模式,很多网络论坛在繁盛一时后便很快陨落。

在网络文学“付费阅读模式”时期,网络作家演变为文学网站的“计件工”,劳动动因转向对读者喜好的关注和迎合。2002年开始,随着互联网带宽的增加、网速的提高,网络文学论坛经过市场的兼并重组之后逐渐转型为具有一定规模的原创文学网站,并开始了商业化的探索。其中,由吴文辉创立的起点中文网成功实施了VIP付费阅读制,即读者可以免费阅读文学作品的开头几个章节,然后按照每千字两三分钱的价格付费,网站根据利润按照一定的比例支付给网络作家相应的稿酬。这种“付费阅读模式”随即成为文学网站通行的盈利规则,为了获取读者的关注度,也为了得到更多的金钱回报,网络作家开始越写越长,写作不再是自由的、个性化的自我呈现,劳动者的主体性被部分搁置,迎合读者和市场需要、维持读者的阅读快感和引发阅读欲望成为网络文学作品生产的内在逻辑。“文艺青年”逐渐演变为没有固定劳动合同、按照单件作品的文字量获取报酬的“计件工”,在经济收益的诱惑下,很多网络写手逐渐放弃掉原来的本职工作,演变成为全职的文学网站流水线作业生产上的“码字工”,网络文学作品突破了传统长篇小说几十万字的体量,100万字到二三百万字的网络小说比比皆是,也涌现出了一批有着市场号召力的写作能手。随着“付费阅读模式”的全面推行,文学网站出现盈利,于是资本开始进场,2004年10月,网络游戏运营商盛大网络公司以现金形式收购了起点中文网,之后又相继收购了晋江原创网、女性文学网站红袖添香等。2008年,占据网络文学市场份额70%以上的盛大文学集团组建成立,网络文学进入到规模化、集中化的全产业链条发展的布局之中。这期间,文学网站以其强大的资本实力开始了对网络作家的收编,2004年底,以起点中文网百万年薪签约网络写手血红为标志,开启了网络文学作家的签约制度,也表明了网络作家与文学网站之间正式确立了雇佣关系,这个时期的雇佣关系还是建立在协商基础之上的,更多地体现了资本对于人才的招揽,网络作家们还具有较强的主动性和话语权。2006年,起点中文网又启动了“起点白金作家计划”,给予我爱西红柿、唐家三少、天蚕土豆等29位名气大、读者多、吸金能力强的网络作家以重点扶持,着力提升其作品在阅读市场中的变现能力。

在网络文学平台化运作时期,网络作家沦为真正意义上的“数字劳工”,劳动动因异化为对高额商业利益的追逐。随着网络文学作品和作家数量的不断提高,文学网站的产业化运营程度也在不断加深,逐步建立起从上游的内容生产、中游的付费阅读、下游的版权分销和衍生品开发的全产业链运营机制,网络文学的商业价值更是在原创IP的影视改编、游戏改编中得到了进一步的显现。于是,资本力量又开始新一轮的对于网络文学版图的争夺。2013年,盛大文学集团出现人事变动,吴文辉带领一批高层管理者和部分“白金作家”与大型互联网企业腾讯合作,成立了腾讯文学,阿里、百度也相继涉足网络文学领域。2015年,腾讯文学与原盛大文学合并,更名为阅文集团,成为国内最大的网络文学平台,拥有1340万部作品储备,890万名创作者,覆盖60%的读者群体,占有了国内网络文学行业80%的市场份额,以涵盖多种形式的IP运营矩阵,推进文娱产品的多元化开发。在网络文学平台获得市场垄断地位之后,大量的处于分散状态的网络作家不得不顺从于数字平台确定的以IP为中心的生态系统,打造IP、实现IP的商业价值转换成为网络作家数字劳动的新动力。一方面,网络文学平台制定了各种数字化的评价指标,总字数、更新频率、点击率、订阅数、点赞数、推荐票数、打赏次数、排行榜等直接决定了作品是否具备IP的潜质;另一方面,当网络作家因一部作品成名以后,个人的名字也成为具有商业价值的IP符号,在大量的读者和粉丝拥趸之下,成为可供开发和利用的商品。在IP开发获利的驱使下,网络作家写作的心态发生了进一步的倾斜,不仅更加有意识地去迎合读者的口味,更要考虑能否影视化、游戏化的可能性,为了获得影视资本的青睐,部分网络作家会直接参照成功案例采用剧本化的写作风格。“受到当下IP影视化和游戏化的大势所趋,越来越多的网文作者希望自己的作品影视化、游戏化,并且半数人表示希望自己有机会能尝试担任编剧”[16]。在资本的影响和支配下,网络作家成为网络文学平台商业齿轮运转中的一颗颗大大小小的螺丝钉,雇佣关系出现逆转,网络作家数字劳动的主体地位正在逐渐沦陷。

三、劳动产品的异化:题材的类型化和内容的套路化

马克思指出:“劳动所生产的对象,即劳动的产品,作为一种异己的存在物,作为不依赖于生产者的力量,同劳动相对立”[17]。在网络作家的数字劳动中,劳动动因异化的直接后果也表现为劳动产品的异化,“劳动者在网络世界中产生和创造的信息、数据、经验等都为资本家所占有”[18],而且劳动产品的生产原则也被规定在统一的标准之下。无论是网络文学作品的类型还是叙事手法,都与作家充满灵韵的个性化表达相去甚远,呈现出趋同化、商品化的特征。“在文化工业中,个性就是一种幻象,这就是因为生产方式已经被标准化了”[19]。首先,网络文学作品的题材呈现出类型化、同质化的倾向。得益于网络文学发展初期阶段的自由宽松的创作氛围,涌现出了大量的具有创新题材和风格的作品,但在网络文学生产机制和逐渐成熟的商业模式的规制下,网络文学作品更多地被限定在了玄幻、仙侠类型之中,当同一类型的作品得到市场的检验获得收益之后,就会带来更多的效仿,如此形成的恶性循环严重损害了网络作家的创作个性,使得网络文学在类型上陷入了同质化的怪圈。其次,内容的叙事手法有着明显的套路化的痕迹。与传统文学作品完全写成后发表出版的封闭式运作流程不同,网络作家大都采用每天或者间隔几天更新作品的动态方式发布,读者能够同步阅读、即时反馈。在数字平台构建的写作-阅读的扁平化结构中,作者与读者之间形成了一种强互动关系,读者的反馈意见会对作者后续的写作方向产生暗示作用,为了留住并吸引更多读者,网络作家大多会通过增强故事性、设置起伏不断的情节、留下更多悬念等手段,制造“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的阅读期待,这也是网络文学作品中常见的“埋梗”“挖坑”的套路。这种追求快感、随意散漫的碎片式写作方式不仅造成了网络文学作品篇幅的冗长和内容上的胡编乱造,并在IP开发改编之后,减损了影视剧等其他文娱产品的水准,同时还产生了大量的半成品和文字垃圾,在资本主宰下的激烈竞争中,读者数量的多寡和偏好、平台中的排名,还有大量新进入的“小白”们急功近利的创作心态都会直接影响网络文学作品的完成度。第三,网络文学作品普遍存在着缺乏深度、格调不高的弊病。当网络作家臣服于商业资本确定的目标指向后,多运用简单、轻松的文字进行浅表化的描述,抛弃了对于社会现实的深度思考,在虚幻的时空中无病呻吟、升级打怪,在浮夸的故事情节中消解了社会意义,也矮化了以青年一代为主要读者群体的审美趣味。“网络文学的世俗化和商品化不仅远离精英文学,对文学诗性也是一种严重消解。文学本体精神的逃逸,导致文学的崇高精神被世俗的感性愉悦和消费性表达所遮蔽;终极价值的追问被泛情的世俗关怀所取代,同时也助长了文化消费主义与后现代享乐主义”[20]。网络文学作品的异化以一种隐形的方式,也在拉低社会大众整体的文化层次和审美水准,这种不良倾向更值得警惕。

四、劳动行为的异化:现实与虚拟时空中的双重规训和反噬效应

从表象上看,网络作家的劳动行为和劳动过程转移到了互联网搭建的数字平台上,实现了物理时间和空间上的自我掌控和自由流动,但相比传统工业化大生产中的实体工厂,虚拟场域内的隐形数字劳动依然是一种异己性、强制性劳动,而且是在现实和虚拟时空中对个人身体和精神进行的一种无形的压迫和盘剥。“劳动者在自己的劳动中并不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并不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并不自由地发挥自己的肉体力量和精神力量,而使自己肉体受到损伤,精神遭到摧残”[1]。在现实时空中,数字劳动尽管突破了物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但同时也模糊了工作时间和自由时间的划分,合并了工作场所和生活空间,在劳动形式上貌似给予网络作家们独立创作、自行安排的自由度,但在实质上则是通过尽可能地占用他们的剩余劳动时间来提高生产率。“资本的趋势始终是:一方面创造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另一方面把这些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变为剩余劳动”[22]。网络作家们每天大都需要花费超长时间写作才能完成工作量,能否在激烈的同行竞争中脱颖而出,核心指标就是每天的更新字数,正如网上流行的一个段子所说,“日更三千,半死不活,日更六千,勉强维持,日更一万,大红大紫”[23]。而多次荣登中国网络作家富豪榜的唐家三少更是以连续100多个月不断更、每天平均七八千字的劳动量申请了吉尼斯世界纪录。

在虚拟时空中,不管是浏览信息还是更新发布作品,抑或是与读者互动,网络作家的任何行为都成为数字劳动的一部分,网络文学平台成为信息时代的数字工厂,以网络作家的数字劳动为基础积累财富,“定时更新、及时发布”的生产机制成为新的奴役手段,以一种精确隐蔽的方式对网络作家的劳动行为进行着操纵和控制。法国思想家米歇尔·福柯将既与学科、知识技能体系相关又与训练、纪律惩罚体系相关的特殊权力形式定义为“规训”,“规训权力的成功无疑应归因于使用了简单的手段:层级监视,规范化裁决以及它们在该权力特有的程序—检查—中的组合”[24]。如果说传统作家是基于精英本位、以生产为主导进行精神产品创作的话,那么网络作家则是源于大众本位、以消费为主导进行娱乐商品的制作,作家个人的生产性权力让渡给读者集群的消费性权力,读者阅读作品的同时也在以一种围观的方式对作家形成监视,监视着作家更新的频率和内容的好看程度。而平台方根据读者评价推出的各种数字榜单则是对网络作家的劳动行为进行规范化的裁决,决定其层级的高低和收入的多寡。如同圆形全景敞视监狱成为现代社会特征的隐喻一样,网络文学数字平台作为现实时空的延伸和补充,更是成为一个“超级全景监狱”,网络作家难以逃脱资本和技术所建构的权力系统无时无刻、无处不在的监视和规训中。

当网络作家从行为和心理上接受并逐渐适应了规训后,劳动成果、劳动过程、劳动收入、排行数据等因素都有可能成为异己力量带来反噬反应。首先,精神产品创作引发的情绪波动。网络文学作品的本质属性是精神产品,其中蕴含着作家的知识、智力和情感,当写作进入到忘我状态之中时,作家会被自己作品的故事和情节所牵引,有时会沉浸其中难以自拔,对个人情绪和心理产生影响。网络作家南派三叔就曾经因为精神状态出现问题而导致逻辑混乱和妄想,并通过个人微博宣布封笔:“我决定,以后不再进行任何文学创作活动……抱歉,我扛不住了。”这种长时间、高强度、高情感投入的数字劳动容易引发极端情绪,存在出现心理问题的隐忧。其次,劳动过程对于身心的全面禁锢。《2016网络文学原创作者生存报告》显示:“8成作者认为写文影响了身体健康,6成坦陈写文影响了日常的社交生活”[16]。网络写作的劳动模式不是通过硬性的、外化的强制方式,而是借助软性的、内化的控制技术,将潜在的经济收益、读者的关注还有自我实现的内在需求等因素糅合在一起,调动和煽动作家们对自我施加肯定性力量,当写作成为一种习惯以后,每天的更新数量不再是外力制定的指标,而成为自己设定的目标。再次,收入不均造成的心态失衡。很多作家都曾有担心失业的焦虑感,还有一夜暴富、一举成名的强大吸引力,网络作家富豪榜更是作为成功的标杆,刺激着从业者的神经,也吸引着更多的青年人投入到写作的行列中来。第四,对于排行数据的认同和顺从。五花八门的数据性指标本是平台方设计出来用以提高产量和效率的工具,但在运行中也逐渐成为网络作家们判断写作水平和获得认可度的重要指标,网络作家们以进入榜单为荣,各种数据量和排名位置也成为他们自我认可的标准。另外,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社交媒体,网络作家们的私生活越来越多地映入大众视野中,尤其是在IP的开发、推广活动中,网络作家也频频现身,成为捆绑销售、吸引眼球的一个环节。但当读者越过了作品而关注作家们的私生活的时候,作家们已经异化为可供消费的谈资和符号,不仅作家们的劳动产品已被资本占有,包括作家自身也被裹挟其中,被异化为资本攫取利润的工具。

五、生产关系的异化:IP粉丝文化权力成为市场主导,劳资矛盾日益凸显

在包括文学写作、发布、阅读、互动、IP开发等环节在内的生产消费体系中,读者、资本与网络作家三者之间形成一种合作对立的生产关系。其中,IP开发的本质是内容和粉丝,因为在网络文学特有的生产机制中蕴含有社交属性,网络作家的劳动产品不仅包括了数字化的文学作品,同时包括了与读者建立起来的带有情感因素的社交关系,以及读者粉丝群体中表达出来的具有共性特征的阅读需求和审美偏好。随着读者粉丝群体规模的扩大和代际迭代,网生代粉丝主动参与网络文学内容生产、内容分发和消费能力的增强,在资本逐利本性的驱使下,网络作家和粉丝主客体地位发生逆转,网络文学的盈利模式也超越了阅读付费、实体书出版的固有路径,更多地转向了以组建粉丝社群、社交阅读、基于粉丝需求的IP矩阵式开发的文化生态体系中,点击率、下载量等数据呈现出来的粉丝文化权力成为网络文学产业的决定性力量。

在粉丝文化权力的主导下,作家队伍内部人与人之间不平等关系和异化更加突出。在网络作家队伍内部,由于天赋和数字劳动能力的差异,以作品的文字数量和创收能力为标准,形成了金字塔结构的数字等级,处于塔底的是初级入门的“小白”和数量众多的普通作家,然后上部是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大神作家”,塔尖处是最高等级、具有品牌影响力的“白金作家”。初级“小白”每月只有几百元收入,甚至没有收入,与“白金作家”的百万年薪和上千万的版税收入形成强烈反差。为了在数字等级中占据高位,处于塔底的“小白”和普通作家不仅要通过努力加强数字劳动的技能,提升写作水平,更需要把精力投入到如何增加粉丝数量、获得更高的关注度上。另外,围绕不同作家形成的粉丝群体之间的观点对立也会引发舆论混战,进而造成作家之间关系的分化。

随着付费阅读市场的饱和,占据网络文学半壁江山的阅文集团推行免费阅读制度,以“流量广告”购买读者阅读时间成为新的盈利模式。与此同时,在网络文学IP开发的泛娱乐产业战略的引领下,更加重视粉丝对于作品的参与和介入程度,根据青年粉丝群体对于新兴社交媒介的使用喜好,推出打赏、投票、具有弹幕功能的“段评/章评”,利用微博“超级话题”,在视频弹幕网站推出粉丝们创作的歌曲、手书、互动视频及其他同人作品,以“兴趣社交”为核心形成书友圈和角色圈,让粉丝可以直接参与到作品的创作和完善中,并且为了顺利实现网络文学作品IP的影视化、游戏化改编,还有意识地将粉丝的参与行为从阅读场景转移至影视场景和游戏场景中。附着在网络文学作品中的粉丝反馈及二次传播成为IP开发的核心要素,网络作家和网络文学作品重要性退居其次。2020年初,阅文集团推出的新合同引发的争议进一步说明了网络作家“数字劳工”化的劳动境遇,部分签约作者通过微博抗议阅文集团“吃人血馒头”“把作者变成奴隶”“奴隶合同扩大化”。无论是流量广告的导入还是IP开发的主营业务,都是以平台方为主导,基于粉丝中心主义而对产业模式进行的深度开掘,网络作家在雇佣关系中的话语权日益弱化,并一步步损害到他们的切身利益。而网络作家们发起的“5月5日断更节”则将激化的劳资矛盾公之于众,提出“创作者不是资本增殖的工具和任意践踏的奴隶”的呼声[26],要求彻底改善创作环境。此事件以阅文集团与网络作家代表举行恳谈会、强调平台与作家的合作关系、提供多种福利权益、推出多份新合同模板供作家选择等举措得到平息,但其中反映出来的劳资关系的对抗将会长期存在。

六、劳动主体的异化:人工智能和机器写作引发新一轮的变革

伴随人工智能和5G技术的普及,作者-平台-读者三方的权力关系将会更加复杂,网络文学领域也会迎来新的变革。一方面,平台方在新技术的加持下,对现有网络文学作品IP开发的深度和广度还将进一步提高,网络文学作品中的人物、情节、场景都可转换为数据,以碎片化的方式被重新拼贴组合加工,从而为平台资本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例如,2019年,阅文集团与微软合作,启动AI赋能网络文学的“IP唤醒计划”,人工智能机器人“微软小冰”通过建立含有大量的人物、实体、各种知识之间相关联的知识图谱,生成虚拟人物的对话、声音、视觉和其他技能,并制作可以进行实时交互的3D人物模型,打造具有完整情感计算能力的人工智能助手、社交对话机器人,读者粉丝不仅能够获得虚拟人物的智能陪伴,还可以对IP人物角色进行二次创作。在这个过程中,人工智能机器人和读者粉丝完全取代了网络作家的劳动主体地位,强化了数字资本的控制作用。另一方面,在5G高速率、大容量、低延时等特性带来的新技术环境中,网络文学的文本面貌将会发生一定的变化,图像、音频、视频和文字会形成复合型的网络语言,网生代读者对于蕴含了科技元素的主题和内容也有着旺盛的消费需求,这些变化对于网络作家的数字劳动能力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如果不能跟随技术的进步与时俱进,就会面临被淘汰的生存危机。另外,随着人工智能、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等新技术的逐步升级,人们对新技术的依赖程度将会不断加深,网络作家的主体性地位也在不断受到强人工智能带来的挑战。甚至有文化研究学者提出“人已成为了帮助工具实现其功能的客体,而设备则使人类机器化”[27]。尤其是机器写作正在演化出新的劳动主体,这其中不仅包括了“人机协作主体”也包括“机器智能主体”,一旦智能机器人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劳动主体,具有类似于人类的“自我意识”,完全的自动化写作就成为可能,那么将会重新定义网络文学的本质和写作的意义,重塑网络文学的生产、传播和消费的形态和边界,网络作家将会面临退场或缺位的严峻考验,因为智能机器人的数字劳动也不涉及雇佣关系,又不用支付劳动报酬,又能促进生产效率提升,创造出更多的剩余价值,为平台资本带来更加丰厚的利润,平台资本将会在网络文学场域结构中占据更加重要的位置。

通过考察我国网络作家数字劳动的发展演变和现实表现,我们不难发现:网络作家数字劳动的异化是主体地位逐渐弱化的过程,也是在生产机制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下不断从属于雇佣劳动关系的过程,更是在技术升级换代的作用下主体地位慢慢被蚕食分化的过程。数字劳动的异化不仅仅表现在劳动动因、劳动产品、劳动行为和生产关系中,更表现为商品化、工具化的自我定位。在数字技术还将不断继续深化发展的趋势下,有必要对于网络作家的异化劳动保持清醒认识和长期关注,在实践和理论层面探索如何合理利用技术而不是被技术反噬的有效手段,在网络文学场域内构筑良性循环、互补共生的健康生态系统,充分发挥数字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人类个体的全面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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